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自然資源網絡與數據中心UPS電源系統及蓄電池采購項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服務/軟件運維服務,貨物/通用設備/電氣設備/電源設備/電池組/蓄電池及充電裝置,貨物/通用設備/電氣設備/電源設備/不間斷電源(UPS) | ||
采購單位 | 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 | ||
行政區域 | 北京市 | 公告時間 | 2019年10月28日 16:47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19年10月29日 09:30 至 2019年11月04日 16:30 | ||
招標文件售價 | ¥60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1001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 | ||
開標時間 | 2019年11月18日 09:00 | ||
開標地點 |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1001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會議室 | ||
預算金額 | ¥70.000000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劉俊、張婷婷 | ||
項目聯系電話 | 010-67613337 | ||
采購單位 | 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 | ||
采購單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王老師 010-63882208 | ||
代理機構名稱 | 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10層 1001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劉俊、張婷婷 010-67613337 |
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受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自然資源網絡與數據中心UPS電源系統及蓄電池采購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自然資源網絡與數據中心UPS電源系統及蓄電池采購項目(第二次)
項目編號:MLR2019GK0809007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俊、張婷婷
項目聯系電話:010-67613337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
聯系方式:王老師 010-63882208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劉俊、張婷婷 010-67613337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10層 1001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對原有故障UPS和電池組進行拆除、搬運、處理;新UPS和電池的安裝及系統調試;人員培訓及交接;項目驗收;后期維保等。具體需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即: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d)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e)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2)投標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中國”等系統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4)投標人必須按要求進行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否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70.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9年10月29日 09:30 至 2019年11月04日 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1001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文件售價:¥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獲取。(1)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1) 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2)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格式自擬)(須包含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的授權,經雙方簽字確認有效)、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投標報名時間(暨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9年10月29日至 2019年11月04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時(北京時間)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11月18日 09:00
五、開標時間:2019年11月18日 09:0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1001北京支點國際資訊投資有限公司會議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