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中國政府網27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機關的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必須使用正版軟件,禁止使用未經授權和未經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并建立長效機制。
通知提出,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對本部門和本地區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負總責,其主要負責人是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信息化工作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地區、本單位使用正版軟件的推進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機關采購軟件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國家軟件產品管理制度,采購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產品。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機關軟件集中采購,采取協議供貨等采購形式,定期公布軟件價格、供應商目錄等。各級政府機關購置計算機辦公設備時,應當采購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計算機產品,對需要購置的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一并作出購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