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榕城區人民法院多功能會議室信息化建設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揭陽市榕城區東泰路以北,東泮村東雅園38、39號第7層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03 日 15 點 00 分(北京時間)前提交申請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0000-202005-146130-0010
項目名稱:榕城區人民法院多功能會議室信息化建設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1,218,291.40
最高限價(如有):1218291.40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多功能會議室信息化配套建設項目
2、標的數量:1批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序號
項目內容
數 量
最高限價(元)
交付使用期
1
多功能會議室信息化配套建設
1批
1218291.40
合同簽訂后90天內完成
(詳見談判文件第三章采購人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08日 至 2020年09月05日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
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格式見談判文件第五章報價文件格式)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
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格式見談判文件第五章報價文件格式)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 2020 年 0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05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揭陽市榕城區東泰路以北,東泮村東雅園38、39號第7層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元):150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0 年 06 月 03 日 15 點 00 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從談判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從詢價通知書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地點:揭陽市榕城區東泰路以北,東泮村東雅園38、39號第7層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 2020 年 06 月 03 日 15 點 00 分(北京時間)
地點:揭陽市榕城區東泰路以北,東泮村東雅園38、39號第7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3 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報名時須提供如下報名資料(以下全部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審查后退回):
(1)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應出具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注:若分公司報名需多提供總公司授權委托書并提供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法人身份證不用提供);
(2)營業執照副本;
(3)稅務登記證副本;
(4)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注:已取得“三證合一”的企業,對于上述(2到4項)只需提供新版“營業執照”。
(5)企業上一年度會計報表;
(6)納稅及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提供投標截止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
(7)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格式見談判文件第五章報價文件格式)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榕城區人民法院
地址: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東湖路東側
聯系方式:0663-869157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東群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泰路以北,東泮村東雅園38、39號第7層
聯系方式:0663-821217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謝先生
電話:0663-8691572
附件
委托代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