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國務院頒發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其中明確取消《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員資質評定》的審批。
菏澤市第三人民醫院信息化建設系統(硬件)采購項目第2包原要求:“投報第2包段的潛在投標人須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四級及以上資質,經營范圍含相關內容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和“擬派往本項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相關專業項目經理及以上資質且在本單位注冊,并未承擔在建項目”做出變更,此兩項要求予以取消。其他資質要求不變。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現將開標時間順延至2014年3月21日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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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5日